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鲁教改字〔2019〕1 号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教师队伍建设是办好教育的重中之重。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要务,是评价教师队伍的第一标准,是提升新时代教师素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首要任务。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和培养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修养和专业素养,切实增强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充分调动教师的教书育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强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一系列举措,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教育广大教师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教师队伍,培养和造就一代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认同。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提高政治站位,坚定职业信仰。加强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教育思想学习研究,夯实良好师德师风的思想理论基础。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主线,弘扬淡泊名利、甘为人梯的奉献精神,造就一支师德高尚、师风优良的教师队伍。以党建凝心聚力,抓好教师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深入实施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中小学校教师“双培养”工程,发挥党员教师模范带头作用,培养一批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的党员教师模范。以每年 9 月份的“师德教育月”活动为引领,以师德师风报 告、论坛、征文、演讲、讲座等系列活动为抓手,开展丰富多彩的师德师风系列活动,激发广大教师的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二)加强师德教育培训,提升教师队伍师德师风水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将理想信念、红色教育、爱国主义、民族精神、中华文化等师德师风建设的内容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列为教师培训必修课,搭建法治化、信息化、专业化学习平台。建立师德师风培训档案制度,将师德师风培训情况纳入教师成长档案。成立省级师德教育基地,各地可根据地域特色,建设一批主题鲜明、内容新颖、重点突出的市级师德教育基地。师德教育基地应经常性组织开展师德师风交流研讨活动。

  (三)建立职业行为清单,为教师教书育人提供行为遵循。

  积极探索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的双向管理机制。制定师德师风行为清单指导意见,鼓励和倡导学校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师德师风行为正面负面清单。正面清单以《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指导,从维护教师依法执教的职业权利,从政治立场、教育教学、情感育人、廉洁从教、敬业奉献等方面,明确教师管理学生的合法职权。负面清单以教育部规定的“七条红线”为依据,从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学术道德、廉洁从教、生活作风等方面作出行为限制或禁止。强化教育、治理和监督,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努力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 型教师队伍。

  (四)完善评价监督机制,强化师德师风刚性约束。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 “五位一体”师德师风评价机制,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多主体多元评价办法,评价结果存入教师成长档案,实行教师评优、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重大事项师德师风前置。建立健全省市县联动、省校联动的师德师风监督通报制度,将各地各高校师德师风失范事件自查情况与省厅检查情况进行对比,一月一通报对比结果,并将全年对比结果纳入到对

  各级教育部门年度工作评议和高校年度考核中。建立重大事项快速反应机制,针对突发舆情以及接收到的重大、典型师德师风问题举报,省厅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督促和指导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联合纪委、公安等部门快速调查,及时处置有关情况。

  (五)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树立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强化师德典型引领,综合运用授予荣誉、事迹报告、媒体宣传、文艺创作等手段,树立和挖掘优秀教师先进典型,深入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继续开展和进一步优化全省师德标兵评选活动,各地各学校都要发掘师德师风典型,评选最美校园人物,开展榜样学习活动,通过报告会、专题研讨等形式,讲好师德师风故事,做到校校有典型,榜样在身边,弘扬主旋律,增强正能量。省厅开通“山东教师队伍”微信公众号,宣传教师典型、监督师德师风、组织教师培训、解读惠师政策、介绍尊师企业;山东教育电视台、山东教育社等新闻媒体创办师德师风专栏。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和发挥以上媒体和平台的作用,广泛宣传优秀教师的事迹,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教育、关爱教师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落实党组织书记、校长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师德师风工作责任制,发挥在师德师风方面的表率作用,对工作履职不到位、管理“宽松软”、师德师风失范现象屡有发生或发生重大事件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具体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把师德师风建设与日常的教学、管理、服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二)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特色实践活动纳入“支部主题党日”,发挥教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将师德表现与教师聘用、评优、晋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及绩效工资等紧密挂钩,对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学校和教师要对照师德师风建设标准开展对照检查,建立师德师风问题清单,完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明察暗访,及时通报情况,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处理整改。处理结果及整改措施及时逐级上报至省厅备案。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坚决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对典型案件及时点名到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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