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21 13:39:07 浏览次数:
一、举报须知
1.对师德失范行为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师德失范行为的事实以及客观的证据材料,并对举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和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2.以匿名方式举报的,需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者线索明确,否则不予受理。
3.举报人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举报人需告知可反馈的联系方式。
二、举报方式
举报地址:青岛农业大学主楼1111教师工作部
举报电话:0532-58957149
举报邮箱:jsgzb@qau.edu.cn
鲁IPC备13028537号 鲁公安网备 37021402000104号 青岛市互联网中心违法信息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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