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农业大学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意见

  青农大党字〔2016〕40号

      为积极引导和推动我校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大力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发〔2015〕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学生成长进步的指导者和引路人。高校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着青年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决定着人才培养的质量,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加强和改进教师师德建设,对于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提高立德树人工作水平,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加强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努力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为标准,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不断提高师德建设水平,造就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价值引领原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师德建设全过程,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坚持师德为上原则。将师德标准作为教师职业的首要标准,找准加强师德建设的着力点,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育教师高尚道德情操。

  3.坚持育人为本原则。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激发教师的责任感的使命感,引导教师切实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努力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工作格局。

  4.坚持从严执教原则。将师德建设纳入依法依规治教的轨道,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实现师德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有规必依,有禁必止,违规必究,决不姑息。

  (三)主要任务

  1.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牢固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以培育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站在时代的前列,努力成为为人民服务践履笃行的典范。教育引导教师志存高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崇高的职业理想和职业操守教育引导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引导教师正确处理个人与学校、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把本职工作、个人理想与学校发展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

  3.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树立先进教育理念,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关心学生成长,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形成相互激励、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育引导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大力提倡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团结合作、协力攻关、共同进步的团队精神,教育引导教师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潜心钻研,实事求是,严谨笃学,成为热爱学习、终身学习和锐意创新的楷模。

  三、加强师德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严格教师准入。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教师准入制度,坚决把好入口关。实行新入职教师宣誓制度和师德承诺制度,组织入职宣誓仪式,增强“德高为师,行为世范”的责任感、荣誉感,自觉践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在新教师招聘录用、人才引进中的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在注重教师任职学历标准、教育教学能力要求的同时,对教师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要进行深入全面了解,多途径了解考察新进教师的学术和师德品行。严格各类学生导师的选拔,把理想信念和师德师风作为研究生导师、班主任、辅导员遴选评聘的首要标准。

  (二)强化师德教育。将师德教育摆在教师培养首位,贯穿到学校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作为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在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重视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学风和学术规范教育。建立和完善新教师岗前师德培训制度,青年教师入职培训必须开设师德教育专题,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列为教师培养和职后培训的重要环节和重点内容。加强对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者师德教育的专题培训。

  (三)加强师德宣传。通过开展师德建设大讨论,以庆祝教师节和表彰优秀教师为契机,集中开展师德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师德标兵、育人标兵和学生最喜爱教师等评选活动,积极推树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爱生乐教、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体现时代精神的模范行为和高尚师德,展示我校优秀教师的师德风采,发挥好典型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激发广大教师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严格考核管理。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师德建设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制定落实相关工作细则,建立教师师德考核档案,把师德和育人工作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广大教师要恪守“七条红线”:严禁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严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严禁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严禁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严禁在招生、考试、学生评优、推免研究生等工作中徇私舞弊;严禁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追究处理。对师德表现不佳的教师要及时劝诫,经劝诫仍不改正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教师,要撤销教师资格,调离教学岗位;对情节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加强制度建设。修订《青岛农业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评教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校、院领导听课制度和教师思想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建立师德建设工作评估制度,构建科学有效的师德建设工作监督评估体系。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完善相关政策,体现正确导向,建立完善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师德建设的组织领导

  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院(部)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各教学单位要明确师德建设的主体责任,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坚持“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所在单位师德建设的组织、指导、考核和监督工作。对因师德失范,引发教育教学事故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各单位要把师德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年度教学、科研等工作紧密结合,做到统一规划,统筹部署,统一考核。要定期围绕学生和社会反映的师德突出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要通过师德师风建设专题研讨、教书育人经验交流、岗位技能竞赛、优质课程评选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立德树人工作取得新成效。

                                                                      中共青岛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6年8月13日

鲁IPC备13028537号   鲁公安网备 37021402000104号   青岛市互联网中心违法信息举报中心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主楼  |  邮编:266109